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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允。”電梯門一打開便看見敏允正準備開門進屋,鐘勳叫住了她。

 

“哦,你回來了。”敏允一見到鐘勳就像孩子一樣衝上前去迎接工作回來的爸爸,挽著手一起走進屋。

 

“今天練習怎麼樣?”自從那天的短暫失踪後,鐘勳規定她不管去哪裡都要事先報備。

 

也在那天以後,敏允得到允許跟朋友組樂團,每天的下午時間都會去練習,並在鐘勳放工以前回到家裡。這是他們約定好的三章。

 

“他們都說很棒哦!看來我除了寫詞天分還有唱歌天分哦!”敏允沾沾自喜道。

 

鐘勳放下公事包、脫下西裝外套,一骨碌坐在沙發上邊解開領帶,說:

 

“看來我們小允是天生當歌星的料啊!臉蛋又漂亮,歌聲又好,小允有沒有考慮要轉行啊?我當你的經紀人,怎樣?”

 

“不要,每天活在別人的目光下,很累的。”敏允自然地把頭枕在他腿上,懶洋洋地說道。

 

“的確,那小允就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開心就好。”鐘勳摸著敏允的頭髮,繼續說:“剛剛送你回來的也是其中一個組員嗎?”

 

“你說在河嗎?嗯,樂團的團長兼吉他手。”說到在河,敏允想起了剛剛的事,立刻坐起身,變了個眼神看著鐘勳,喚:“姜哥哥。”

 

鐘勳意識到不對勁,依然保持笑容地說:“是的,小允妹妹,有什麼要求?”

 

敏允霎時瞪大了雙眼,驚訝地看著他:“怎麼知道我有要求的?”

 

“我還不懂你嗎?每次有事都會叫哥哥,或是爸爸的。”鐘勳說著便擺出一副爸爸和藹的樣子:“說吧,什麼事?”

 

敏允也配合地擺出女兒的樣子,撒嬌說:

 

“就我們樂團之前每隔兩個星期都會到鄉下的孤兒院做兩天一夜的義工,而我現在也是樂團的一份子了,可以跟他們一起去嗎?”

 

“兩天一夜?那就要在那裡過夜哦?”

 

“嗯。”敏允點了點頭,鐘勳就開始進入思考。良久,他才開口:

 

“可以,但得約法三章,第一,得懂得保護自己。第二,無論在做什麼事都得接我的電話,好讓我知道你的平安。第三,記得吃飯,晚上睡覺記得蓋被。”

 

Yes sirThank you sir!”接著就像個小孩一樣手舞足蹈,鐘勳也溫柔地笑著,同時心裡也擔憂著。

 

自從十八歲那年和他在一起後,她就不曾離開過他身邊,也被他寵慣出睡前必須要聽故事才睡得著,現在要離開兩天,晚上一夜沒有睡前故事,她能睡得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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